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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部分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9-17 11:31:23   来源:

 

香人发〔2013〕18号

香格里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部分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13年5月28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香格里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有名额154名,在换届选举中实选出154名。县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后,因工作变动,有5名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职务,并经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目前,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出缺5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及《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根据香格里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缺额情况和工作需要,报经县委同意,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本次补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分别由洛吉乡洛吉选区、虎跳峡宝山选区、五境霞珠选区、格咱翁上选区进行补选。

补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期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各乡镇实际依法确定,补选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指导下,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进行补选。     

                                  

                                   香格里拉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龙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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